搜索
行业动态

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动态 > 行业动态

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导则(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8

【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导则(试行)》的通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jpg


新华社北京1月17日电(记者 严赋憬、陈炜伟)国家发展改革委17日发布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近日印发《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导则(试行)》,通过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让更多群众享受到身边和“家门口”的优质普惠公共服务。


导则坚持全龄友好、功能集成,安全可靠、服务便捷,因地制宜、探索创新三个基本原则,重点满足“一老一小”服务需求,兼顾全龄人群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优先设置养老服务、婴幼儿托育、儿童托管和社区助餐等功能,重点推广和优先建设(改造)功能复合集成的社区嵌入式服务综合体(社区服务中心),为居民提供一站式服务。


导则从规划选址、规划布局、建设规模、建设形式、建设方式等方面提出相应建设要点,特别指出落实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平均不少于30平方米的要求,支持有条件的城市通过建设嵌入式服务设施,达到每百户居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


在建设内容方面,导则对养老服务、婴幼儿托育、儿童托管、社区助餐、家政便民、健康服务、体育健身、文化休闲、儿童游憩等内容均作出细致规范。例如,导则提出,养老服务功能宜为失能或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短期托养等生活照护服务,婴幼儿托育应设于阳光充足、便于家长接送的地段,儿童托管功能应布置在三层及以下,且不应布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等。


值得注意的是,导则特别提出可持续运营,坚持以精准化服务、降成本运营、规模化发展、市场化竞争为原则,积极构建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多样化建设运营模式,有效盘活利用城市存量资源,实现社区嵌入式服务可持续发展。同时,导则在设施安全、风貌控制、无障碍环境、标识系统、灯光照明、绿色建筑等通则要求上也作出相应规定。


此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推动优质普惠公共服务下基层、进社区。

来源:新华社、国家发改委



1-2.jpg

3-4.jpg

5-6.jpg

7-8.jpg

9-10.jpg

11-12.jpg

13-14.jpg

15-16.jpg

17-18.jpg


相关内容

010-83318888

m wap